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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課規定

碩士班課程

  114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

  • 24/最低畢業學分數/必修 +18選修
  • /必修學分數/校訂 + 所訂
  • 18/選修學分數/18所開選修

  113學年度前(含)入學學生適用

  • 30/最低畢業學分數/必修 +21選修
  • /必修學分數/校訂 + 所訂
  • 21/選修學分數/21所開選修

校院課程

●必修

論文

傳播課程

●必修

114學年度起入學新生:

量化與傳播研究、批評與質化研究

113學年度前(含)入學學生:

傳播理論、量化與傳播研究、批評與質化研究


訊息研究課程

●選修

媒體與文化消費、視覺心理學、言說分析、電影與文化專題、創新媒體專題設計

行銷傳播課程

●選修

品牌經營與行銷、策展與傳播研究、媒體與文化消費、社會行銷專題